雷锋(1940~196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56年在乡人民政府当通讯员。1957年2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参加沩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钢的建设,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
湖南省望城县人,1940年出生于穷苦农民家庭。7岁沦为孤儿。对中国共产党怀有深厚的感情,先后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和青年团。他工作积极,埋头苦干,多次被评为“红旗手”“工作模范”“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
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入伍不到3年的时间里,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年仅22岁。
雷锋,原名雷正兴。 1940年12月18日,农历11月20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望城)县简家塘一个贫苦农民家里。因为这一年是农历“庚辰”年,给他取了一个乳名叫“庚伢子”。
雷锋出生的时候,正是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雷锋曾在一篇日记中写道:“我家里很穷,父、母、哥、弟,都死在民族敌人和阶级敌人的手里,这血海深仇,我永远铭记在心。”
雷锋的爷爷叫雷新庭,以租种地主田地谋生,整年辛苦劳作,但仍无法维持家人的生计,最后身染重病,卧床不起。到年关时,地主前来逼债,要雷家在年前还清租债,雷新庭无力偿还,悲愤交集,病情加重,在过年的鞭炮声中被活活逼死。
雷锋的父亲雷明亮,从小和雷锋的爷爷一起务农,租佃地主的地生活。在1929年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中,参加过农民运动。后来大革命失败,雷明亮到长沙市仁和福油盐铺当了挑夫。资本家逼迫他到江边去运货,结果遭到歹徒毒打,重伤吐血,又带着伤回到家乡种田。1944年雷明亮被日寇拉去做挑夫,由于反抗遭受毒打,吐血越来越厉害,也没有钱医治,于1945年春天病死。雷锋的哥哥雷振德,12岁时离家到几百里外的天津市一家工厂做童工,得了童子痨(肺结核)。由于身染重病,工作时突然昏倒在机器旁,被轧伤了胳膊和手指,随后被老板辞掉。雷振德带着病残回到家乡,又到一家印染作坊做童工。由于劳累过度,肺病一天天加重,又没钱医治,1946年也死去了。
雷锋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弟弟,也是连饿带病死在妈妈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