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雷锋精神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种场合多次谈到雷锋精神,号召把雷锋精神永远传承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雷锋、郭明义、罗阳身上所具有的信念的能量、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进取的锐气,正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最好写照,他们都是我们‘民族的脊梁’。”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思想多样、利益多元的形势下,不断有人对雷锋精神的一些具体内容提出异议,认为雷锋精神“过时了”,甚至有人扬言,现在重提学习雷锋是怀旧心理作怪,是力图“回到过去”的落伍行为。针对这种偏见,我们今天要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保证学雷锋活动具有持久性、普遍性,就要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充分认识雷锋精神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大意义。
首先,雷锋精神是克服社会上种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强大武器。随着改革开放获得巨大成功,人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始终是社会的主流。但毋庸讳言,现实中精神文明建设也面临着严峻挑战。近年来,人们都非常重视环境污染问题,雾霾天气已成为公众关注的心头之患。但实际上,从对人的危害程度考察,精神“雾霾”、心灵“污染”也同样不可轻视。而雷锋精神,正是涤荡精神雾霾的强大武器。各种学雷锋活动遍地开花,千百万学雷锋志愿者争相涌现,表明人民群众正自觉地把雷锋精神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强大武器。
其次,雷锋精神具有现实可行性。雷锋毫无自私自利之心,一心想着为他人做好事,为国家的建设事业做贡献。有人说,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雷锋精神过于“理想化”,可敬而不可亲,可望而不可即。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公与私的矛盾,历来是道德问题上要解决的矛盾。无论在什么历史条件下,重公轻私、先公后私、公私分明、大公无私,都是做人做事的最高价值标准,是人的道德追求的最高理想。这些标准看起来很高,但并不意味着难以实现。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不仅雷锋做到了,很多“中国好人”和爱心人士也都做到了,而且很多普通人的行为中也闪耀着雷锋精神。比如,当一个人在街道上为陌生人指路的时候,或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的时候,就完全是自然而然、自觉自愿的,绝不会考虑到对方有什么回报。在这一时刻,这个人、这件事就已经在践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准则了,在不知不觉中践行着雷锋精神了。这种“日用而不觉”的境界,恰好表明雷锋精神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再次,雷锋精神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大的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商品交易中,双方就理所当然地要考虑自己一方的利益,甚至锱铢必较,尽量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吃亏。但是,这种市场法则不能成为拒绝雷锋精神的理由。因为市场交易局限于具体的经济领域,而在社会领域、道德领域中,“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公而忘私,先人后己”等精神仍然是成立的,即使是在经济领域也必须顾及社会效益,也需要诚信原则,雷锋精神仍然是行得通的。现在,人们极为痛恨的市场欺诈行为、假冒伪劣产品,从根源上说就是因为一些人唯利是图、见钱眼开,把诚实守信的做人原则丢到了脑后。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白,经济运行方式是市场经济,但我们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市场社会,即不是把社会全部交给市场支配,让看不见的手作为上帝主宰一切的社会;我们社会的主导观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不是以货币作为衡量一切关系的拜金主义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工人阶级应该为全社会学雷锋、树新风作出榜样,让学习雷锋精神在祖国大地蔚然成风。”党员干部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更应该成为弘扬雷锋精神、向雷锋看齐的榜样。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时刻,面对新的世情、国情、党情,我们必须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实践中带领广大群众不断丰富和深化学雷锋活动,使雷锋精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放射出新的光彩。(新时代雷锋精神研究课题组 执笔人:胡承山,原白山出版社副总编辑)